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聊城大学下发的《聊城大学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截至202111学生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院级学生会改革自评表

院级学生会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否

实有 6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否

实有 28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否

实有 3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否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否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否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大会选举产生。

□否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大会。

□否

召开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否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否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否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否

 

二、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是院党总支领导下、在学院团委和校学生会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院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章 会员

第二条 凡取得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籍的本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三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学生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咨询、监督并要求答复的权利;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的权利;

四)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第四条 会员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五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先进理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 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四) 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 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与荣誉。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六条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方可召开。学代会代表以班级为单位民主选举产生,各班级代表名额按照不低于在校本科学生总数的1%分配。

第七条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一) 听取和审议学院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 修订和通过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 审议和通过学院学生会提案报告;

四) 选举产生新一届学院学生会代表委员会;

五) 开展提案工作,对学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六) 讨论、决定新一届学院学生会工作重大问题;

七) 根据学院现实情况向全体会员发出倡议;

八) 讨论、决定应由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学生会实行“主席团+工作部门”工作模式,主席团设成员3名,其中1名负责兼任社团联合会主席;聘请团委专职干部兼任学生会秘书长,代表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现设秘书处、媒体宣传部、学习发展部、文体活动部、权益服务部、创新创业六个工作部门各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其他工作人员1-2名,学生会干部总人数不超过30人。

第九条 班委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基本单位,由全班学生会议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接受全班同学监督。接受院党团组织的领导和院学生会指导。

第五章 经费

第十条 学生会经费来源主要为学院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的经费;一般不接受社会赞助。

第十一条 本会所有财务账目均接受聊城大学财务制度的审核。

第十二条 学生会依据本章程制定财务制度细则,经学代会讨论通过有效;每学年开学初,学生会秘书处必须向学代会汇报本届经费使用情况。

第六章 附则

十三 本章程的修改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十四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所有。

十五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院级学生会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刘丰源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1/60

2

杨子立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1/39

3

孙琳琳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15/71

4

曹诗琦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5/39

5

钟嘉钰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1/31

6

曹新格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9/31

7

臧雯淼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1级

 

 

8

郭青青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8/60

9

王馨宇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5/27

10

李冰柔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7/31

11

王贺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1级

 

 

12

臧雯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6/60

13

张莹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1/27

14

刘姝婷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2/40

15

张玉洁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1级

 

 

16

王庆雨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4/39

17

王鑫玉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10/47

18

孙冠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19/155

19

徐浩然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1级

 

 

20

邱夏娆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8/30

21

陈琼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4/31

22

张欣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1/40

23

杨文轩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1级

 

 

24

郭凤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19级

19/92

25

姬忠锐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23/155

26

汪海玉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0级

1/48

27

刘慧琳

共青团员

教育科学学院

2021级

 

 

五、院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一)选聘范围及条件

1.选聘范围

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聘对象为我院具有注册学籍全日在校本科生,原则上为 2019级本科生,需现任(或曾任)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者班级班长、团支书职务。

2.选聘条件

1思想素质。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无纪律处分,无不良记录。

2责任意识。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工作积极,踏实认真,善始善终,在各方面能够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3工作观念。具有强烈的组织纪律观念、团队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热情高涨,积极进取,敢于创新开拓、追求卓越。

4工作作风。工作作风严谨,严格自我要求,有强烈的大局意识,积极主动,踏实肯干,认真负责,甘于奉献,能吃苦耐劳,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热情和信心,能够团结带领同学积极开展工作,并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富有朝气活力和创新精神,有丰富的学生活动经验和优秀的工作素质。

6工作经历。在班级或院级学生会组织任职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推荐,团委将根据其任职经历和竞聘综合表现优先录用。

7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勤奋,成绩优异,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分别班级或专业前 30%50%以内,且目前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平时表现。谦虚谨慎,作风正派,注重个人形象素质和修为,言行举止文明礼貌。

(二)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有意参与我院2022届学生会主席团和部长、部门成员竞聘者向学院团委递交报名表(报名表由各班班长进行转发)。

2、资格审查。学院党总支、团委按照遴选条件对参选者的竞聘资格进行审查。

3、民意测评、选拔考核。学院党总支、团委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竞聘者,在班级团支部进行民意测评,并通过公开面试、竞聘演讲等形式对竞聘者进行公开选拔。

4、人选确定及公示。经过综合考察,研究决定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其基本情况向全院师生公示,接受监督和意见反馈。

5.大会选举。召开我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产生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选举办法。

(一)选举工作由2021届学生会主席主持。

(二)教育科学学院2022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教育科学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选举程序的确定以及选举工作的组织实施由学院负责。

(三)经学院党总支批准,教育科学学院2022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人组成,候选人4名,其中差额1名。

(四)教育科学学院2022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个人申请,班级团支部推荐,民意测评,资格审查,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五)大会正式选举时,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取得聊城大学学籍的教育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尚未恢复权利的除外)均有选举权。

(六)正式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候选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号。对候选人投不赞成票的请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号。另选他人的在“空白”栏内填写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画○号。不画任何符号为弃权, 画其他符号或书写模糊不清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能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的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预选候选人中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八)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人数要等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选票一律用钢笔或黑色中性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为无效票。选举人将选票写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规定的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十)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在大会主持人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4名,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

(十一)大会正式选举时,会场设置一个票箱,投票时,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先投票,其他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收回的选票,与发出票数进行核对,作出记录,并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持人,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然后进行计票。

(十)计票结束后,将选票加封,由总监票人签字后交大会主持人。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1930

地点4#A224

代表数量95

主要议程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及《聊城大学学生会章程》《聊城大学研究生会章程》,《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我院团学工作的实际,于2021930日召开教育科学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
大会的主要任务为:听取、审议教育科学学院2021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审议《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案(草案)》;选举产生教育科学学院2022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选举产生出席校学代会代表。
学生代表大会总共进行十一项。
    大会第一项: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待演奏完毕)坐下。

大会第二项:工作人员宣读兄弟学院学生会发来的贺信。
    大会第三项:学院辅导员任峰老师致辞。
    大第四项: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由教育科学学院2021届学生会主席作工作报告。
    大会第五项:听取和审议《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章程(修正案)》。
    大会第六项:听取和审议《教育科学学院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报告》。
    大会第七项:讨论教育科学学院2022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和出席校学代会代表建议名单。
    大会第八项:提名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
    大会第九项:选举教育科学学院2022届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人员宣读教育科学学院2022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简介。
    大会第十项:选举教育科学学院出席校学代会代表。
    大会第十一项:听取大会选举结果的报告。

宣传报道链接http://jykxxy.lcu.edu.cn/xsgz/405411.htm

http://www.dxswb.com/xiaonei/418028.html

现场照片:

七、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条件
1.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学院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中表现突出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品学兼优,积极上进,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同学,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信任。
5.责任感强,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们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职责。
(二)名额分配
根据《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每班2名学生代表,另外包括2021届学生组织成员。
(三)代表产生
    学代会代表。代表的产生采取学生自荐、班团推荐等方式报至学院,学院团委、学生会对代表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全面考察,最终确定成为代表。

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学生会秘书长

吴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