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专业认证标准
发布时间: 2018-11-27 08:14: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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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
(暂行)
为规范引导师范类专业建设,建立健全教师教育质量保
障体系,不断提高教师培养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
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教师教育质量监测认证体系,分级分
类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
全面保障和提升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培养造就党和
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认证理念
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
学生中心,强调遵循师范生成长成才规律,以师范生为中心
配置教育资源、组织课程和实施教学;产出导向,强调以师
范生的学习效果为导向,对照师范毕业生核心能力素质要
求,评价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强调对师范
类专业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
教学改进,推动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认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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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立统一认证体系 。发布国家认证标准,做好认证整
体规划,实行机构资质认定,规范认证程序要求,开展认证
结论审议,构建科学有效的统一认证体系,确保认证过程的
规范性及认证结论的一致性。
2.  注重省部协同推进。 。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
统筹协调,充分发挥专业化教育评估机构作用,形成整体设
计、有效衔接、分工明确、分批实施的协同机制,确保师范
类专业认证工作有序开展。
3.  强化高校主体责任。 。明确高校在专业质量建设方面的
主体责任,引导开展师范类专业自我评估,推动建立专业质
量持续改进机制,提升专业质量保障能力。
4.  运用多种认证方法。 。采取常态监测与周期性认证相结
合、在线监测与进校考查相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判断相结
合、学校举证与专家查证相结合等多种认证方法,多维度、
多视角监测评价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状况。
四、认证体系
师范类专业实行三级监测认证:
第一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要求监测。依托教师
教育质量监测平台,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师范类专业办学监测
机制,对各地各校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状况实施动态监测,
为学校出具年度监测诊断报告,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监
管依据,为社会提供质量信息服务。
第二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合格标准认证。以教
师专业标准和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为引领,推动教师教育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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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发展,强化教师教学责任和课程目标达成,建立持续改进
机制,保证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要求。
第三级定位于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卓越标准认证。建立
健全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体系和运行有效的质量持续改进
机制,以赶超教师教育国际先进水平为目标,以评促强,追
求卓越,打造一流质量标杆,提升教师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
竞争力。
五、认证标准
结合我国教师教育实际,分类制定中学教育、小学教育、
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专业认证标准,作为开展
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基本依据。中学教育、小学教育、学
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详见附件,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专业认
证标准另行发布。
六、认证对象及条件
1.  第一级
经教育部正式备案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专业和
经教育部审批的普通高等学校国控教育类专科专业。
2.  第二、三级
第二、三级认证实行自愿申请。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普
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加第二级认证;有六届以上毕
业生并通过第二级认证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申请参
加第三级认证。个别办学历史长、社会认可度高的师范类专
业可直接申请参加第三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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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认证组织实施
1. 教育部发布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与标准,统筹协
调、指导监督认证工作,负责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相关认证工
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结
合地方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报教
育部教师工作司备案后实施。
2.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评估中心”)
具体组织实施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包括组织实施第一级监
测、第三级认证和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第二级认证,建设教
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建立国家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库,提供
业务指导等;教育评估机构接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具体
组织实施该省份的第二级认证工作。
3. 教育部成立认证专家委员会,负责认证工作的规划与
咨询,对拟承担师范类专业认证的各地教育评估机构进行资质
认定,负责认证结论的审定,受理认证结论异议的申诉,负
责对认证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等。认证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
评估中心。
各省份依据实际建立相应的专家组织和认证结论审议
机制。
八、认证程序
第一级采取网络平台数据采集方式,对师范类专业办学
基本信息进行常态化监测。第二、三级采取专家进校现场考
查方式,对师范类专业教学质量状况进行周期性认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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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专业自评、材料审核、现场考查、结
论审议、结论审定、整改提高等7个阶段。
1.  第一级
高校按要求填报师范类专业有关数据信息。评估中心依
托教师教育质量监测系统,对专业办学的核心数据进行监
测、挖掘和分析,并与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数据进行比对,建立各级监测指标
常模,形成各类监测报告。
2.  第二级
申请与受理。地方所属院校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
教育评估机构提交认证申请。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向评估中心
提交认证申请。教育评估机构依据受理条件进行审核,审核
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
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
据分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
场考查阶段。
现场考查。教育评估机构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
在审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
谈、听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
别注重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
做出评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教育评估机构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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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进行审议。
结论审定。教育评估机构将审议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同
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
有效期 6 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 6 年”“不通过”三种。认证
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
改报告。教育评估机构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
不提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3.  第三级
申请与受理。符合条件的专业所在高校经教育主管部门
同意后,可向评估中心提交认证申请。评估中心依据受理条
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自评阶段。
专业自评。高校依据认证标准开展专业自评工作,按要
求填报有关数据信息,撰写并提交自评报告。
材料审核。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
析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专业,进入现场考
查阶段。
现场考查。评估中心组建现场考查专家组。专家组在审
阅专业自评报告和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度访谈、听
课看课、考查走访、查阅文卷、集体评议等方式,特别注重
了解毕业生教书育人情况,对专业达成认证标准情况做出评
判,向高校反馈考查意见。
结论审议。评估中心对现场考查专家组认证结论建议进
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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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审定。评估中心将审议结果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同
意后,提交教育部认证专家委员会审定。认证结论分为“通过,
有效期 6 年”“有条件通过,有效期 6 年”“不通过”三种。认证
结论适时公布。
整改提高。高校依据认证报告进行整改,按要求提交整
改报告。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查,逾期不提
交或整改报告审查不合格,终止认证有效期。
九、认证结果使用
认证结果为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经费投入、用人单位
招聘、高考志愿填报等提供服务和决策参考。
通过第二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由高校自行组织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所在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
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要求,建立以实习计划、实习教案、
听课评课记录、实习总结与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师范毕业生
教育实习档案袋,通过严格程序组织认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
教学实践能力,视同面试合格。
通过第三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由高校自行组织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所在高校按照国家有
关要求开设通识课程、学科专业课程(幼儿园分领域教育基
础课程)和教师教育课程等,师范毕业生按照学校师范类专
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学规定课程并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
视同笔试合格。所在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
践的意见要求,建立以实习计划、实习教案、听课评课记录、
实习总结与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师范生教育实习档案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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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严格程序组织认定师范毕业生的教育教学实践能力,视同
面试合格。
十、认证工作保障
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不收取申请认证学校任何费
用。教育部为师范类专业第一级监测和第三级认证工作的开
展提供经费保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为本地区师范类专业第
二级认证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十一、争议处理
高校如对认证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认证结论后 30 个
工作日内向认证专家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应以书面形式提
出,详细陈述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
视为同意认证结论。
认证专家委员会受理申诉后,应及时开展调查,并在收
到申诉的 60 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十二、认证纪律与监督
认证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认证”,
认证工作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的监督。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和评估中心设立监督平台,接受对师
范类专业认证工作的问题反映和举报。
附件:1.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2.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3.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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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一级)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中学教
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中学教师
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本科师范
类专业。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课程与
教学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1]
必修课≥10 学分
总学分≥14 学分
2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
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10%
3
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
分比例
≥50%
合作与
实践
4 教育实践时间
[2]
≥18 周
5
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
数比例 [3][4]
≤20:1
师资
队伍
6 生师比 [5] ≤18:1
7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 有
8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
教师比例 [8]
≥学校平均水平
9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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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任教师比例 [9]
10
中学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
课程教师比例 [10]
≥20%
支持
条件
11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
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
的比例 [11][12][13]
≥13%
12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学校平均水平
13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 [14] ≥学校平均水平
14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15]
≥30 册
每 6 个实习生配备
中学学科教材≥1套
15
微格教学、语言技能、书写
技能、学科实验教学实训室
等教学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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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二级)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中学教育
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中学教
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本科师范类
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 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
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关方所
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
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
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
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
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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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
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
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
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
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
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学会教学
2.3 [学科素养] 掌握所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
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所教学
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了解所教学科与社会实践的联系,对
学习科学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2.4 [教学能力] 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依据所教学科课程
标准,针对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学科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
知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
验,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学
研究能力。
学会育人
2.5 [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
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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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
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2.6 [综合育人] 了解中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
理解学科育人价值,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
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题
教育和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学会发展
2.7 [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
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
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
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
教育教学问题。
2.8 [沟通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
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
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
与教师教育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
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
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学科专业
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
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注重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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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
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
最新成果、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
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
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恰当
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合理应用信息
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课外学
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养成师范
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
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
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建立权责明
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
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 [基地建设] 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
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 [4] 。
4.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
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师
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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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2] 。学
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学教师共同指导
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
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定,
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
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
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
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8:1 [5] ,硕士、博士学位教师
占比一般不低于 60% [9] ,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
水平 [8] ,且为师范生上课。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其
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原则上不少于 2 人 [7] 。基础教育一
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
不低于 20% [10] 。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
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严谨治
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
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
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
高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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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实践经历]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学教师专业标
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中
学教育服务经历 [18] ,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指导、
分析、解决中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基础
教育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
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
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
等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
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中学“协同教研”“双向互
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13% [11][12][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
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14] 。教学设
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 [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
有中学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三字一话”、
微格教学、实验教学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
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建有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
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生使用。
6.3 [资源保障] 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
字化教学资源较为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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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 30 册 [15] 。建有中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中学教育教学
案例库,其中现行中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 6 名实习生不少于
1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
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
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
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
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育
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
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
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
教、素质良好的生源。
8.2 [学生需求] 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
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
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8.3 [成长指导] 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
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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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师范生
成长需求。
8.4 [学业监测] 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
习进展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
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75% [16] ,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17] 。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满意度
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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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三级)
《中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是国家对中学教
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卓越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中学
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及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
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中学教师的本科师范
类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色
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
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
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业
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过程
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专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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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
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
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 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
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
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
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学会教学
2.3 [知识整合] 扎实掌握学科知识体系、思想与方法,
重点理解和掌握学科核心素养内涵;了解跨学科知识;对学
习科学相关知识能理解并初步运用,能整合形成学科教学知
识。初步习得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习指导方法和策略。
2.4 [教学能力] 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以学习者为中心,
创设适合的学习环境,指导学习过程,进行学习评价。
2.5 [技术融合] 初步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学科课堂教
学的方法技能,具有运用信息技术支持学习设计和转变学生
学习方式的初步经验。
学会育人
2.6 [班级指导]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中学德育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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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与基本方法。掌握
班集体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发展指导、综合素质
评价、与家长及社区沟通合作等班级常规工作要点。能够在
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活动的
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2.7 [综合育人] 具有全程育人、立体育人意识,理解学
科育人价值,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
能够在教育实践中将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
合,自觉在学科教学中有机进行育人活动,积极参与组织主
题教育和社团活动,对学生进行有效的教育和引导。
■ 学会发展
2.8 [自主学习]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专
业发展核心内容和发展阶段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订自
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规划。养成自主学习习惯,具有自我管理
能力。
2.9 [国际视野] 具有全球意识和开放心态,了解国外基
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前沿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
流。尝试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进行教育教学。
2.10 [反思研究] 理解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运用批判性
思维方法,养成从学生学习、课程教学、学科理解等不同角
度反思分析问题的习惯。掌握教育实践研究的方法和指导学
生科研的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11 [交流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
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积极开展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中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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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跟踪对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前沿,能
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
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
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
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学科专业
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50%,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
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注重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
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
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
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
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形成促进师范生主
体发展的多样性、特色化的课程文化。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
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注重师范
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指导提升
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改革。技能
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形式多样,富有成效,师范生“三
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扎实。校园文化活动具有教师教育特
色,有利于养成从教信念、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
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
- 23 -
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学建立权责明
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协同
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学团
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养质量,形成教
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 [基地建设] 建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实践基
地具有良好的校风,较强的师资力量、学科优势、管理优势、
课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1 个
教育实践基地,其中,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三分之一
[4] 。
4.3 [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
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递进贯通,涵
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
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2] 。
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和
上课类型。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中学教师共同指导
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
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足,水平高,稳
定性强,责权明确,协同育人,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 教育实践管理规范,能够对全过程实施
质量监控。严格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具有教育实
- 24 -
践标准,采取过程评价与成果考核评价相结合方式,对实践
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进行科学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
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6:1 [5] ,硕士、博士学位教师
占比不低于80% [9] ,高级职称教师比例高于学校平均水平 [8] ,
且为师范生上课、担任师范生导师。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
教师,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原则上不少于 3 人,具有
半年以上境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
于 20%。基础教育一线的兼职教师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
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 [10] ,原则上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特
级教师、高级教师,能深度参与师范生培养工作。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
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突出的课堂教学、课
程开发、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治学严
谨,跟踪学科前沿,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职前养
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
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
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 [实践经历]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中学教师专业标
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中学教育教学工作,每五年至少有
一年中学教育服务经历 [18] ,能够指导中学教育教学工作,并
有丰富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 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
- 25 -
训和实践研修机制完善;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
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
等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
配、职称评聘挂钩。高校和中学“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
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健全、成效显著。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5% [11][12][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
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平 [14] 。教学设施
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 [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中学教育专业
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和在线教学观摩指导平台,满足“三字
一话”、微格教学、实验教学、远程见习等实践教学需要。信
息化教育设施能够支撑专业教学改革与师范生学习方式转
变。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顺畅,师范
生使用便捷、充分。
6.3 [资源保障] 专业教学资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
使用率高。教育类纸质图书充分满足师范生学习需要 [15] 。建
有中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中学教育教学案例库,有国内外多
种版本中学教材,其中现行中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 6 名实习
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
- 26 -
教学环节有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
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
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并有效执
行,运用信息技术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与常
态化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
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评价
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改
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建立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制度措施,能
够吸引乐教、适教的优秀生源。
8.2 [学生需求] 充分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
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
度,鼓励跨院、跨校选修课程,为师范生的自主选择和发展
提供足够的空间。
8.3 [成长指导] 建立完善的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
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
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
师范生成长需求,并取得实效。
8.4 [学业监测] 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对师范生在整个
- 27 -
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鼓励师范生自我监测和
自我评价,及时形成指导意见和改进策略,保证师范生在毕
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 75%,获得
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85% [16] ,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17] 。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好,用人单位满意度高。
8.7 [持续支持] 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了解毕业生专
业发展需求,为毕业生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和平台。
- 28 -
附件2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一级)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小学教育专
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小学教师专业标
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小学教师的本、专科小
学教育专业。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课程与
教学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1]
必修课≥24 学分(三年制专
科≥20 学分、五年制专科≥
26 学分)
总学分≥32 学分(三年制专
科≥28 学分、五年制专科≥
35 学分)
2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
分占总学分比例
≥10%
3
学科专业课程学分占总学分
比例
≥35%
合作与
实践
4 教育实践时间 [2] ≥18 周
5
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基地数
比例 [3][4]
≤20:1
- 29 -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师资
队伍
6 生师比 [5] ≤18:1
7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占专任教
师比例 [6][7]
≥40%
8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
师比例 [8]
≥学校平均水平
9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
教师比例 [9]
≥60%(专科≥30%)
10
小学兼职教师占教师教育课
程教师比例 [10]
≥20%
支持
条件
11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
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
例 [11][12][13]
≥13%
12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学校平均水平
13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 [14] ≥学校平均水平
14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15]
≥30 册
每 6 个实习生配备小学教材
≥1 套
15
微格教学、语言技能、书写
技能、实验教学、艺术教育
实训室等教学设施

- 30 -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二级)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小学教育
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小学教
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小学教师的本、专科小
学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
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
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
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
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 31 -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
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
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
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
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学会教学
2.3 [学科素养]具有一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掌握主教
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技能,理解学科知识体
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兼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
和技能,并具备一定的其他学科基本知识,对学习科学相
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了解学科整合在小学教育中的价值,
了解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的联系,以及与社会实践、小学
生生活实践的联系。
2.4 [教学能力]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依据所教学科课程
标准,针对小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特点,运用学科教学知
识和信息技术,进行教学设计、实施和评价,获得教学体
验,具备教学基本技能,具有初步的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
- 32 -
学研究能力。
学会育人
2.5 [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小学德育原理
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和基本方法。能
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育
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2.6 [综合育人]了解小学生身心发展和养成教育规律。
理解学科育人价值,能够有机结合学科教学进行育人活动。
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方法,参与组织主
题教育、少先队活动和社团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
展。
学会发展
2.7 [学会反思]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
内外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
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
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
决教育教学问题。
2.8 [沟通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
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
与教师教育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
- 33 -
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
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
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35%,教师教育课程达到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课程内容体现小学教育的专业性,注重
基础性、科学性、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
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
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小学教育
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
程内容。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
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合理应
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
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
养成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
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建立权责
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
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 34 -
4.2 [基地建设]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
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
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 [4] 。
4.3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
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
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
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2] 。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
数。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小学教师共同指
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
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
定,责权明确,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
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
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
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8:1 [5] ,硕士、博士学位教
师占比本科一般不低于 60%、专科一般不低于 30% [9] ,高级
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8] ,且为师范生上课。配
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学科专业课程教师能够满足专
业教学需要。基础教育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
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20% [10] 。
- 35 -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
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
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
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
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
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
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 [实践经历]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小学教师专业
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
年小学教育服务经历 [18] 。其中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具有
指导、分析、解决小学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
定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
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
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
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小学“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
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3% [11][12][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
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14] 。教
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 36 -
6.2 [设施保障]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
有小学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三字一话”、
微格教学、实验教学、艺术教育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
教育设施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建有教育教
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生使用。
6.3 [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
字化教学资源较为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
书不少于 30 册 [15] 。建有小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小学教育教
学案例库,其中现行小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 6 名实习生不
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
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
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
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
达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础教
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
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
进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 37 -
8.1 [生源质量]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
教、素质良好的生源。
8.2 [学生需求]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
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
度,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8.3 [成长指导]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
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
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师
范生成长需求。
8.4 [学业监测]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
习进展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
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
低于 75% [16] ,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17] 。
8.6 [社会声誉]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评价较
高。
- 38 -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三级)
《小学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是国家对小学教育
专业教学质量的卓越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小学教
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及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
培养计划的意见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小学教师的本、专科小
学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
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
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
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毕
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全
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指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 39 -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
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
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学生人格,富有爱心、责
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
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学会教学
2.3 [知识整合]具有较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扎实掌握
主教学科的知识体系、思想与方法,重点理解和掌握学科
核心素养内涵;掌握兼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技
能,了解学科知识体系基本思想和方法;了解小学其他学
科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技能,具有跨学科知识结构;对
学习科学相关知识能理解并初步应用,能整合形成学科教
学知识。初步习得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习指导方法和策略。
2.4 [教学能力]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依据学科课程标准,在教育实践中,能够以学习者为中心,
创设适合的学习环境,指导学习过程,进行学习评价。具
备一定的课程整合与综合性学习设计与实施能力。
2.5 [技术融合] 初步掌握应用信息技术优化学科课堂
教学的方法技能,具有运用信息技术支持学习设计和转变
- 40 -
学生学习方式的初步经验。
学会育人
2.6 [班级指导]树立德育为先理念。了解小学德育原理
与方法,掌握班级组织与建设的工作规律与基本方法。掌
握班集体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发展指导、综合
素质评价、与家长及社区沟通合作等班级常规工作要点。
能够在班主任工作实践中,参与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教
育活动的组织与指导,获得积极体验。
2.7 [综合育人]树立育人为本的理念,掌握育人基本知
识与技能,善于抓住教育契机,促进小学生全面和个性发
展。理解学科育人价值,在教育实践中,能够结合学科教
学进行育人活动。了解学校文化和教育活动的育人内涵和
方法。积极参与组织主题教育、少先队活动和社团活动。
学会发展
2.8 [自主学习]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专
业发展核心内容和发展阶段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订
自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规划。养成自主学习习惯,具有自我
管理能力。
2.9 [国际视野]具有全球意识和开放心态,了解国外基
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前沿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
流。尝试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进行教育教学。
2.10 [反思研究] 理解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运用批判
性思维方法,养成从学生学习、课程教学、学科理解等不
同角度反思分析问题的习惯。掌握教育实践研究的方法和
指导学生探究学习的技能,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育教
- 41 -
学研究能力。
2.11[交流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
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积极开展小组互助和合作学
习。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应符合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跟踪对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前沿,
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学科专业教育
与教师教育深度融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
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
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学
科专业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35%,教师教育课程达到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课程内容体现小学教育的专业性,注重
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
学科前沿知识,引入课程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优秀
小学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
完善课程内容,形成促进师范生主体发展的多样性、特色
化的课程文化。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能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注
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
- 42 -
指导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
改革。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形式多样,富有成效,
师范生“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扎实。校园文化活动具
有教师教育特色,有利于养成从教信念、专业素养与创新
能力。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
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小学建立权责
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协
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教
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养质量,
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 [基地建设]建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实践基
地具有良好的校风,较强的师资力量、学科优势、管理优
势、课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 [4] ,其中,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三
分之一。
4.3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完整。教育见习、教育实
习、教育研习递进贯通,涵盖师德体验、教学实践、班级
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
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2] 。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
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和上课类型。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小学教师共同指
- 43 -
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
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足,水平高,
稳定性强,责权明确,协同育人,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教育实践管理规范,能够对全过程实施
质量监控。严格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具有教育
实践标准,采取过程评价与成果考核评价相结合方式,对
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进行科学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
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6:1 [5] ,硕士、博士学位教
师占比本科一般不低于 80%、专科一般不低于 40% [9] ,高级
职称教师比例高于学校平均水平 [8] ,且为师范生上课、担任
师范生导师。配足建强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学科专业课程
教师能够满足专业教学需要。本科具有半年以上、专科具
有三个月以上境外研修经历教师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
不低于 20%,基础教育一线的兼职教师队伍稳定,占教师
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20% [10] ,原则上为省市级学科带
头人、特级教师、高级教师,能深度参与师范生培养工作。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
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突出的课堂教
学、课程开发、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
治学严谨,跟踪学科前沿,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具
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
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
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 44 -
5.3 [实践经历]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熟悉小学教师专业
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每五年至
少有一年小学教育服务经历 [18] ,能够指导小学教育教学工
作,并有丰富的基础教育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
训和实践研修机制完善;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
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
职称评聘挂钩。高校和小学“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
换”等共同发展机制健全、成效显著。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5% [11][12][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
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平 [14] 。教学设
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 [设施保障]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小学教育专业
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和在线教学观摩指导平台,满足“三
字一话”、微格教学、实验教学、艺术教育、远程见习等实
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支撑专业教学改革与师
范生学习方式转变。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
享机制顺畅,师范生使用便捷、充分。
6.3 [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
使用率高。教育类纸质图书充分满足师范生学习需要 [15] 。
建有小学教材资源库和优秀小学教育教学案例库,有国内
外多种版本小学教材,其中现行小学课程标准和教材每 6
- 45 -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
教学环节有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
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
毕业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并有效
执行,运用信息技术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全程监控
与常态化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基
础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
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
改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建立符合教师教育特点的制度措施,能
够吸引乐教、适教的优秀生源。
8.2 [学生需求]充分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
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
制度,鼓励跨院、跨校选修课程,为师范生的自主选择和
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8.3 [成长指导]建立完善的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
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
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
- 46 -
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并取得实效。
8.4 [学业监测]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对师范生在整个
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鼓励师范生自我监测
和自我评价,及时形成指导意见和改进策略,保证师范生
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 75%,获得
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85% [16] ,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17] 。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好,用人单位满意度
高。
8.7 [持续支持]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了解毕业生专
业发展需求,为毕业生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和平台。
- 47 -
附件3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一级)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是国家对学前教
育专业办学的基本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教
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
学前教育专业。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课程与
教学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1]
必修课≥44 学分(三年制专科
≥40 学分、五年制专科≥50 学
分)
总学分≥64 学分(三年制专科
≥60 学分,五年制专科≥72 学
分)
2
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
课程学分占总学分比

≥10%
3
支撑幼儿园各领域教
育的相关课程学分占
总学分比例 [20]
≥20%
合作与
实践
4 教育实践时间 [2] ≥18 周
5
实习生数与教育实践
基地数比例 [3][4]
≤20:1
- 48 -
维度 监测指标 参考标准
师资
队伍
6 生师比 [5] ≤18:1
7
专任教师占本专业教
师比例 [6]
≥60%
8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
专任教师比例 [8]
≥学校平均水平
9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
占专任教师比例 [9]
≥60%(专科≥30%)
10
幼儿园兼职教师占教
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
[10]
≥20%
支持
条件
11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
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
收入之和的比例
[11][12][13]
≥13%
12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

≥学校平均水平
13 生均教育实践经费 [14] ≥学校平均水平
14
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
[15]
≥30 册
每 6 个实习生配备教师教学参
考书≥1 套
15
保育实践、实验教学、
教学技能训练、艺术技
能训练(舞蹈、美术、
钢琴等)等教学设施

- 49 -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二级)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对学前教育
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园
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
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目标定位] 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目标内涵] 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
色,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利益相
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 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
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
- 50 -
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
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
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
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
人。
 学会教学
2.3 [保教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和人文素养,理解幼儿
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了解相关学科基本知识,掌握
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和策略,注重知识的联系和整
合。
2.4 [保教能力] 能够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
行)》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根据幼儿身心发
展规律和学习特点,运用幼儿保育与教育知识,科学规划
一日生活、科学创设环境、合理组织活动。具有观察幼儿、
与幼儿谈话并能记录与分析的能力;具有幼儿园活动评价
能力。
- 51 -
 学会育人
2.5 [班级管理]掌握幼儿园班级的特点,建立班级秩序
与规则,合理规划利用时间与空间,创设良好班级环境,
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和师幼关系,
营造良好班级氛围。为人师表,发挥自身的榜样作用。
2.6 [综合育人]了解幼儿社会性—情感发展的特点和
规律,注重培育幼儿良好意志品质和行为习惯。理解环境
育人价值,了解园所文化和一日生活对幼儿发展的价值,
充分利用多种教育契机,对幼儿进行教育。综合利用幼儿
园、家庭和社区各种资源全面育人。
 学会发展
2.7[学会反思] 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国
内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
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
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
决问题。
2.8 [沟通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
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符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相关标准,能够支撑毕业要
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
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
- 52 -
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
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支撑幼儿园各
领域教育的相关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20%。教师教育
课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课程内容体现学前教育的专业性,注重
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
学科前沿知识,引入幼儿园课程改革和幼儿发展与教育研
究最新成果、幼儿园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
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
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合理应
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
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
养成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
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建立权
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
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
- 53 -
体。
4.2 [实践基地]教育实践基地相对稳定,能够提供合适
的教育实践环境和实习指导,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
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 [4] 。
4.3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
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贯通,涵盖
师德体验、保教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
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2] 。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
数。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幼儿园教师共同
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
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
稳定,责权明确,能够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教育实践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对重点环
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
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
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8:1 [5] 。硕士、博士学位教
师占比本科一般不低于 60%、专科一般不低于 30% [9] ,高级
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8] ,且为师范生上课。幼
儿园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
教师比例不低于 20% [10] 。
- 54 -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
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
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
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
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
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
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 [实践经历]专业教师熟悉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
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至少有一年幼儿
园教育服务经历 [18] ,具有指导、分析、解决幼儿园教育教
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
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
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教师教育实践
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
钩。探索高校和幼儿园“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
共同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3% [11][12][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
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 [14] 。教
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 55 -
6.2 [设施保障]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建
有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保育实践、
实验教学、教学技能训练、艺术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需要。
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建有
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生
使用。
6.3 [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培养需要,数
字化教学资源较为丰富,使用率较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
书不少于 30 册 [15] 。建有幼儿园教学资源库和优秀幼儿园教
育教学案例库,其中《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教学实习用幼儿园课程方案每 6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
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
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
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
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学前教育
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
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
- 56 -
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
教、素质良好的生源。
8.2 [学生需求] 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
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
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8.3 [成长指导] 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
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
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师范生
成长需求。
8.4 [学业监测] 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
习进展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 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本地区高校
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75% [16] ,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17] 。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满意度
较高。
- 57 -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
(第三级)
《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三级)》是国家对学前教
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卓越要求,主要依据国家教育法规和幼儿
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专业教学相关标准及
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幼儿园教师的本、专科
学前教育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 [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
家、地区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
落实国家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 [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
业后5 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专业特
色和优势,并能够为师范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及其他
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 [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
能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
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专业应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制定明确、公开的
毕业要求。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并在师范生培养
- 58 -
全过程中分解落实。专业应通过评价证明毕业要求的达成。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应涵盖以下内容:
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
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
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认同教师工作的意义和
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
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
任心、事业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
者和引路人。
 学会教学
2.3 [保教知识]掌握通识知识和儿童发展知识,掌握学
前教育专业领域知识体系、思想与方法,重点理解和掌握
专业领域核心素养内涵;了解领域渗透与知识整合,对学
习科学相关知识能理解并初步运用,能综合领会并形成专
业领域教学知识。初步习得基于核心素养的学习指导方法
和策略。
2.4 [保教能力]理解教师是幼儿学习和发展的促进者。
能够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 岁儿童
学习与发展指南》,以学习者为中心,根据幼儿身心发展
规律和学习特点,整合各领域的内容,科学规划一日生活,
- 59 -
创设教育环境,综合实施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指导学习
过程,实施融合教育。有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学习评价。
 学会育人
2.5 [班级管理]掌握班级建设、班级教育活动组织、幼
儿发展指导、综合素质评价、与家长及社区沟通合作等班
级常规工作的方法与要点,研究班级工作的规律。建立良
好的班级秩序与规则,合理规划利用时间与空间,创设安
全舒适的班级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建立良好的
同伴关系和师幼关系,营造尊重、平等、积极向上的班级
氛围。
2.6 [综合育人] 树立德育为先理念,掌握幼儿社会性-
情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培育幼儿良好意志品质和行
为习惯,使其获得积极体验。理解环境育人价值,理解园
所文化和一日生活对幼儿发展的价值。将社会性-情感教育
内容灵活渗透在一日生活之中,通过环境影响感染幼儿。
综合利用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各种资源全面育人。
 学会发展
2.7 [自主学习]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意识。了解专
业发展核心内容和发展阶段路径,能够结合就业愿景制定
自身学习和专业发展规划。养成自主学习习惯,具有自我
管理能力。
2.8 [国际视野]具有全球意识和开放心态,了解国外学
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和前沿动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交
流。尝试借鉴国际先进教育理念和经验进行教育教学。
- 60 -
2.9 [反思研究]理解教师是反思型实践者。运用批判性
思维方法,关注和分析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掌握研究幼儿
行为和教育教学的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
研究能力。
2.10 [交流合作] 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
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积极开展小组互助和合作学
习。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符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相关标准要求,跟踪对接学
前教育改革前沿,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 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深
度融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
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
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10%,支撑幼儿园各领域
教育的相关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 20% [20] ,教师教育课
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课程内容体现学前教育的专业性,注重
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
学科前沿知识,引入幼儿园课程改革和幼儿发展与教育研
究最新成果、优秀幼儿园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
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形成促进师范生发
展的多样性、特色化的课程文化。
- 61 -
3.4 [课程实施] 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
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能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注
重师范生的主体参与和实践体验,注重以课堂教学、课外
指导提升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应用信息技术推进教与学的
改革。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形式多样,富有成效,
师范生“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扎实。校园文化活动具
有教师教育特色,有利于养成从教信念、专业素养与创新
能力。
3.5 [课程评价] 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
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
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 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建立权
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
协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资源、组织
教学团队、建设实践基地、开展教学研究、评价培养质量,
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 [基地建设]建有长期稳定的教育实践基地。实践基
地具有良好的校风,较强的师资力量、学科优势、管理优
势、课程资源优势和教改实践优势。每 20 个实习生不少于
1 个教育实践基地,其中,示范性教育实践基地不少于三分
之一 [4] 。
4.3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完整,教育见习、教育实
- 62 -
习、教育研习递进贯通,涵盖师德体验、保教实践、班级
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
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2] 。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
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的上课时数。
4.4 [导师队伍] 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幼儿园教师共同
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
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足,水平高,
稳定性强,责权明确,协同育人,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教育实践管理规范,能够对全过程实施
质量监控,严格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具有教育
实践标准,采取过程评价与成果考核评价相结合方式,对
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反思能力进行科学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 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
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 16:1 [5] 。硕士、博士学位教
师占比本科一般不低于 80%、专科一般不低于 40%
[9] ,高
级职称教师比例高于学校平均水平 [8] ,且为师范生上课、担
任师范生导师。幼儿园一线兼职教师队伍稳定,占教师教
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 20% [10] ,原则上为省市级学科带头
人、特级教师、高级教师,能深度参与师范生培养工作。
5.2 [素质能力] 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
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突出的课堂教
学、课程开发、信息技术应用等教育教学能力;治学严谨,
跟踪学科前沿,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有较丰富的学
- 63 -
前教育研究成果。具有职前职后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
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
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实践经历] 专业教师熟悉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
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每五年至少有一
年幼儿园教育服务经历 [18] ,能够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并有丰富的教学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教师培
训和实践研修机制完善;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
研活动。建立合理的教师评价制度,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
职称评聘挂钩。高校和幼儿园“协同教研”“双向互聘”
“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健全、成效显著。
六、支持条件
6.1[经费保障] 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
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不
低于 15% [11][12][13] ,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
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高于学校平均水平 [14] 。教学设
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设施保障] 教育教学设施完备。建有学前教育专业
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保育实践、营养卫生实践、
实验教学、教玩具设计与制作训练、教学技能训练、艺术
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支撑专业
教学改革与师范生学习方式转变。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
护、更新和共享机制顺畅,师范生使用便捷、充分。
- 64 -
6.3 [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
使用率高。教育类纸质图书充分满足师范生学习需要 [15] 。
建有幼儿园教学资源库和优秀幼儿园教育教学案例库,有
国内外多种版本幼儿园教师教学资源,其中《幼儿园教育
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教学
实习用幼儿园课程方案每 6 名实习生不少于 1 套。
七、质量保障
7.1[保障体系] 建立完善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
教学环节有清晰明确、科学合理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
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
毕业要求达成。
7.2[内部监控] 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机制并有效执
行,运用信息技术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全程监控与
常态化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 [外部评价] 建立毕业生持续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学
前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多元社会
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 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
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的持续
改进和提高,形成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 建立符合学前教育专业特点的制度措
施,能够吸引乐教、适教的优秀生源。
8.2 [学生需求]充分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
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
- 65 -
制度,鼓励跨院、跨校选修课程,为师范生的自主选择和
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
8.3 [成长指导]建立完善的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
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
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
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并取得实效。
8.4 [学业监测]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对师范生在整个
学习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跟踪与评估,鼓励师范生自我监测
和自我评价,及时形成指导意见和改进策略,保证师范生
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 75%,获得
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 85% [16] ,且主要从事教育工作
[17] 。
8.6 [社会声誉] 毕业生社会声誉好,用人单位满意度
高。
8.7 [持续支持]对毕业生进行跟踪服务,了解毕业生专
业发展需求,为毕业生提供持续学习的机会和平台。
- 66 -
注释
[1]
教师教育课程学分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1 学分相当于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
行课程学习 18 课时,并经考核合格。
[2]
教育实践时间
根据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
见要求制定。教育实践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环节,
教育实践一学期指 18 个教学周。
[3]
实习生
实习生指参加教育实习的本专科生。
[4]
教育实践基地
教育实践基地指学校与校外有关单位签署协议,为本专业人才培
养提供服务的相对稳定的校外教育见习、实习场所。
[5]
生师比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生师比=折合学
生数/专业教师总数。其中,折合学生数=师范专业普通本、专科生数
+教育硕士生数*1.5+教育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 +进修生数+成人
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专业教师总
数=专任教师数+外聘教师数*0.5。外聘教师指聘请的国内外其他高
校、基础教育及科研机构、企业、行业的教师和退休教师(含本校退
休教师),聘期为一学期以上。外聘教师按 0.5 系数折算后计入教师
总数,且人数不超过专任教师数的 25%。对于民办高校,自有教师及
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
1:1 计入专业教师,聘期一年至两年的外聘教师按 0.5 系数折算后计
入本专业教师总数,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业教师总数。
[6]
专任教师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指学校本专业在
职教职工中具有教师资格,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7]
学科课程与教学论/教师教育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学科课程与教学
- 67 -
论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在职教师/本专业
专任教师总数。
教师教育课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教师教育课程在职教
师/本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8]
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高级职称教
师占专任教师比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本专业专任教师数/本
专业专任教师总数。
[9]
具有硕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根据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相关内容制定。具有硕博士学位
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本专业具有硕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数/本专业
专任教师总数。
[10]
兼职教师
指来自教学一线的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
[11]
教学日常运行支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教学日常运
行支出指中学/小学/学前教育专业开展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
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持(302 类),不包括教
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
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
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
维持费等)、劳务费和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
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教学改革科研业务费、委托业务费等),取
会计决算数。
[12]
生均拨款总额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生均拨款总
额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预算安排用于支持高校发展的经费,按
在校生人数折算的平均水平,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不含中央财
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其中,专业本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按专业本科生
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专业专科生生均拨款总额指按专业专科
- 68 -
生在校生人数折算的拨款总额。
[13]
学费收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制定。学费收入指
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本科专业学
费总额。只统计学费,不含住宿费、教材费等其他收费。专科专业学
费收入即按照核准收费标准实际收取的专科专业学费总额。
[14]
教育实践经费
教育实践经费指用于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等教育实践
活动的经费总额,不含实验室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经费。
[15]
教育类纸质图书
教育类纸质图书包括课程论、教学论、学科教学、教育科研、教
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纸质图书。
[16]
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通过率
毕业生教师资格证通过率=师范类毕业生通过教师资格证考试人
数/师范类毕业生数。
[17]
从事教育工作
指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中从事与教育有关的教育教学、研
究、管理工作,包括继续攻读研究生等学历深造。
[18]
教育服务经历
指在中学/小学/幼儿园从事教学、管理、研究等工作。
[19]
校外实践导师
指校外中小学、幼儿园中指导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教师。实习生数
与校外实践导师比例=实习生数/校外实践导师数。
[20]
幼儿园教育领域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定,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
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
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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