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关于加强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15-01-21 03:12:00 浏览次数:

教育科学学院关于加强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意见

 

为了确保我院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严肃性及准确性,经党总支和团总支研究,我院决定成立学生会及各班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对学生会各部和各班学生的综合测评中的加减分进行记录、核算和监督,并负责综合测评的加减分情况通报。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在院党总支部的领导及团总支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一、 学生综合测评小组的组成

(一) 学生会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纪检部长组成。

(二) 各班的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以及两名学生代表共5人组成。学生代表男女生各一名,通过班级民主投票选出。

二、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的职责

(一) 学生会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审查、监督学生会各部开展和涉及综合测评的加减分活动的计划、方案是否规范、合理;记录、汇总各部的加减分情况。

(二) 各班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全面负责本班同学的加减分记录和公示(每两周一次,在教室内公示);学生代表监督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的记录加减分的准确性,发现不妥的地方为其指出并予以纠正,代表同学们向团总支反映各班综合测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向同学们解释综合测评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的工作程序

(一) 学生会各部举办各项涉及评奖的活动,需提前将计划、方案报学生会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审核,确保活动的公平、公正。活动结束后,各项活动(比赛)成绩由各部长具体统计,一式两份,每周学生干部例会时,交纪检部一份,由纪检部做好统计;部长自留一份,作为存档。每两周,经学生会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审核无误后,向全院同学公示。

(二) 对以班(团支部)为单位组织的活动和其他非学生会统计的加减分情况,由班长、学习委员作好记录,学生代表做好监督工作,并遵照学生会加分程序执行。

四、 附则

(一) 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发现被监督人工作中的失误应及时指出并上报团总支,团总支在调查、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令相关责任人改正;对严重违反校、院有关规定的学生干部,团总支将严肃处理。

(二) 对不能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小组成员,团总支将免去其监督资格,并给予相关处罚。

(三) 广大同学应积极配合学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的工作。对确因工作失误而出现计分错误的现象,同学们应及时向本班的学生代表反映,也可向团总支、辅导员反映,小组在调查核实后,进行纠正。凡因个人原因,对小组成员不满,而对其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者,或故意制造混乱,影响工作秩序者,我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意见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解释权归教育科学学院团总支

 

教育科学学院

2001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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