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召开科研诚信宣讲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号)讲师,切实抓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的落地落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19号)精神和《聊城大学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2024年6月27日下午,教育科学学院在西校4C-221教室召开了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

  会上,学院副院长王平从什么是科研诚信、为什么要科研诚信、违背科研诚信的主要表现等几个方面,对科研诚信问题进行了详细地讲述;带领大家学习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40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等文件规定;列举了近年高校违反科研诚信问题的典型事件,警示全体教职工要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涵养优良学风。

  党委书记王迎秋、院长李军就学院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做了进一步强调,要求全体教职工加强对科研诚信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抓好自身的学风建设,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共同建设好教科院严谨求实创新的学术生态,更好地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通过本次宣传教育会议,全体与会教职工进一步认识到了科研诚信的重要性和学术不端行为对个人、对集体、对国家造成的不良后果和负面影响,明确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惩处标准,纷纷表示要坚守初心使命,严守规矩和底线,求真务实做真研究、真学问。

  (审核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