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复试工作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和山东省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要求,按照《聊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4月初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具体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

  (二)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小组

  成立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并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负责制定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

  (三)回避制度

  参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实行回避制度。所有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当次的研考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当次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

  二、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 精准划定复试分数线

  严格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我院复试的考生成绩须达到A类考生分数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在考生原报考专业一区 A 类考生分数线基础上对总分和单科均降20分划定分数线。

  2. 复试比例

  学院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一志愿人数不足的,可通过调剂方式补足生源,生源充足的,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二)复试方式、时间安排及收费

  1. 复试方式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2. 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复试拟于4月初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时间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确定并提前公布,详细时间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学院网站。

  3. 复试费用

  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616号)的规定,非艺术类复试考生须交纳复试费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须另缴纳120元加试费。

  (三)复试资格审核

  采用招生工作处统一发放的识别设备,严格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对识别异常的考生重点审查。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须审核的考生材料如下:

  1. 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且注册记录完整的学生证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4)《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5)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所在学校成教部门提供的应届生证明;自学考试应届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网络教育应届本科生还应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2. 往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 同等学力考生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聊城大学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审查表》

  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1)应(往)届本科毕业生材料(同上)

  (2)入伍前学籍学历材料

  (3)《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审查说明: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考生,截止到2023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同等学力考生在初试报名时未按同等学力报考,须在复试报到时向资格审查老师主动说明,并参加加试;如未向资格审核老师说明,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三部分。

  1. 专业笔试。考试科目是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 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时间每人约1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并对专业外语水平、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协作精神、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综合素质全面考查。时间每人约20分钟,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加试。对符合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加试。加试的科目是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学院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调剂

  根据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测算,我院教育学、心理学拟接收学术型硕士调剂。最终接收调剂专业及具体缺额信息将在国家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申请调剂教育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属教育学一级学科;申请调剂心理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属心理学一级学科。

  3.初试科目必须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即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学科),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学科),外国语考试科目需为英语(一)。

  4.申请调剂心理学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为心理学专业。

  (二)调剂程序

  1.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 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确定调剂名单,并及时反馈给招生工作处,由招生工作处通过调剂系统向我校同意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调剂考生须在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参加调剂复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四、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5×0.7+复试成绩×0.3。复试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笔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按照各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名录取。

  2.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的先后顺序录取。

  3. 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4. 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学校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五、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及要求,以学校通知和文件为准。

  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咨询电话:0635-823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