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调剂公告

  教育科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接收教育学、心理学学术型硕士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 申请调剂教育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属教育学一级学科;申请调剂心理学,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属心理学一级学科。

  3. 初试科目必须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即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学科),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学科),外国语考试科目需为英语(一)。

  4. 申请调剂心理学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为心理学专业。

  二、调剂程序

  1. 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 学院按照调剂工作要求确定调剂名单,并及时反馈给招生工作处,由招生工作处通过调剂系统向我校同意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 调剂考生须在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剂系统中的有关确认操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请考生参加调剂复试期间保持电话畅通。

  三、其他程序和要求以学校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