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以及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按照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教育科学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组织领导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李军 李宗念
成员:高峰 王平 康延军 李贵臣 胡志坚 姚志强
具体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负责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录取的相关工作,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
(二)学院复试防疫小组
组长:李宗念
成员:康延军 李贵臣 吴伟伟 任锋 王瑾
具体职责:安排防疫专门人员,制定贯穿复试工作全过程的防疫措施,确保人员和场所的绝对安全。
(三)学院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在学院复试领导小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由相关专业负责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由本学科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四)坚持回避原则。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一律回避。
二、工作原则要求
(一)安全。做好复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二)公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规范复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科学。各学科专业(领域)针对学科专业特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严格聊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按统一的专业排名确定复试名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参加复试前需向学院提交各项证明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形式与安排
1.复试形式。我院所有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复试系统选择研招网开发的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主平台,另外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
2.复试安排。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4月1号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四)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测试考生理解能力和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由考生抽签方式确定测试题目。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已公布参考书目拟定专业课试题库,由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现场口述作答。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综合面试。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和能力等;专业技能展示等。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网络远程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4.同等学力加试。
(1) 采用网络笔试形式。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考生、本科结业考生)必须进行网络笔试。笔试的科目须是聊城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两门加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开卷),考试时间每门为2小时,每门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笔试科目统一用A4纸作答。写清考试科目、考生姓名、考号、题目序号。完成笔试作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格式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
四、调剂
我院教育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三个专业接收学术型硕士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教育部A区分数线(双上线);
2.申请调剂教育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属教育学一级学科;申请调剂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专业,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需属心理学一级学科。
3. 初试科目必须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即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学科),312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学科)。
4.考生第一学历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专业应为教育学或者心理学。外国语考试科目须为英语。
5.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
(二)调剂程序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分专业计划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余缺信息。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包括接收外校调剂生与校内调剂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 学院审核考生材料,将符合本单位调剂条件的调剂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中,并将学院审查合格,同意复试的考生名单反馈至研招办。
3.研招办根据学院反馈情况,向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网上确认。
4.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复试”进行确认。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5.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6.研招办根据学院拟录取名单,向符合拟录取条件的考生下达拟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
7.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点击“接受待录取”进行确认。一经双方确认,不得取消。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按初试总成绩60%、复试总成绩40%的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0.2+专业面试(技能测试)成绩*0.4+综合面试成绩*0.4)*0.4。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照专业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同批次复试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不同批次复试考生按各自批次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
3.相同学科专业(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录取。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分专业拟录取名单。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及要求,以研究生处通知和文件为准。
教育科学学院研究生复试咨询电话:8238261,8238391
教育科学学院
2021年3月19日